收到利得稅報稅表後,先記錄課稅年度、申報期間及交表期限,再安排帳目、審計、稅項計算及簽署提交。BIR51 是法團使用的報稅表,與公司註冊處的周年申報表、商業登記續證及僱主報稅表分屬不同責任,完成其中一項不能代替其他項目。

資料核對日期:2026 年 10 月 19 日。本指南以香港一般私人有限公司為主要對象,並按稅務局現行指引、2025/26 年度通函及 2026 年 7 月 14 日 D 類延期修訂整理。不同年度、首次申報、電子提交通知及個別批覆可能有不同期限,應先核對手上文件。

報稅不等於繳稅。收到要求提交報稅表的通知,即使公司虧損、沒有營業、申索離岸利潤或最終稅款為零,仍須按通知及適用安排申報;只上傳附件或儲存草稿,並未完成交表。

先確認用哪張表:BIR51、BIR52、BIR54 與 BIR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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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確認用哪張表:BIR51、BIR52、BIR54 與 BIR60
表格一般適用對象填報前的重點
BIR51:利得稅報稅表—法團法團,例如香港註冊有限公司按公司情況準備財務報表、核數師報告、稅項計算及相關補充表格
BIR52:利得稅報稅表—法團以外的人士例如合夥業務及適用的非法團實體須有帳目及稅項計算;不能因不是有限公司而當作不須交附件
BIR54:有關非居住於香港的人士就相關非居港人士的應課稅款項申報按專屬表格、代扣及代理責任處理,不代表所有外國公司一律用 BIR54
BIR60:個別人士報稅表一般獨資業務的東主在第 5 部申報業務利潤/虧損BIR60 同時處理個人其他適用稅務事項,並非只是一張薪俸稅表

如業務在基期內由獨資轉為合夥,或由合夥轉為獨資,轉變年度整段基期的業務利潤/虧損須按稅務局指示在 BIR52 申報,不能直接套用一般獨資規則。

應使用稅務局向納稅人發出的報稅表、複本或指定電子服務;官方表格樣本 ↗只供參考,不能下載樣本印本自行交表。BRN、稅務檔案號碼及報稅表編號 RIN 用途亦不同,詳見本站企業號碼指南。

課稅年度、年結日與基期:申報哪段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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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稅年度、年結日與基期:申報哪段收入?
概念意思一般例子
課稅年度每年 4 月 1 日至翌年 3 月 31 日2025/26 年度是 2025-04-01 至 2026-03-31
會計期間與年結日公司財務報表涵蓋的期間及結帳日期可以是截至 12 月 31 日或 3 月 31 日的一年
評稅基期用來計算該課稅年度利潤/虧損的期間一般為在該課稅年度內結束的會計年度;開業、停業及改年結日有特別規則

例如,公司一直以 12 月 31 日年結,2025/26 課稅年度的一般基期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以 3 月 31 日年結,一般為 2025 年 4 月 1 日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

首次帳目不一定剛好十二個月,也不代表整份帳目的利潤必然全部只歸入一張稅表。應按開始營業日期及《稅務條例》的基期規則處理。詳細例子及年結日選擇見年結日、課稅年度與基期說明。

首次與日常報稅:一個月、兩個月、三個月如何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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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與日常報稅:一個月、兩個月、三個月如何區分?
收到的文件/情況一般時間安排需要採取的行動
常規紙本利得稅報稅表一般須於發出日起一個月內交回;以表上期限及適用延期為準立即核對日期,不自行假設享有 D/M 類延期
電子提交利得稅報稅表通知書2026 年通函所述通知一般要求在發出日起兩個月內網上提交分清通知書與紙本稅表,核對 BTP 訊息或文本通知
首份利得稅報稅表新公司一般在成立約十八個月後收到,首次交表一般有發出日起三個月不必為這項三個月安排另申請延期;仍按實際通知確認
沒有收到稅表但有應課稅事項一般須於相關基期結束後四個月內書面通知稅務局新開業務或已獲通知不再每年發表的個案尤其須留意

十八個月是一般首次發表安排,不是保證不會提前收到表格,也不是首十八個月免稅。稅務局有需要時可更早發出暫繳利得稅報稅表。未收到表格時,也應持續記帳並依規定審計,而非等信件到達才處理所有年度。

上年度已收表而合理預期本年度會收到的個案,官方通函列有關於四個月通知的安排;若已獲通知不再每年發表,或屬開業個案,有應課稅事項時仍須在訂明期間通知。地址錯誤或漏收信件,不應當成可忽略申報的理由。

首次稅表及年中發出的稅表不能直接照搬四月大批發表日曆;如須在正常首次期限以外延期,應按個案及當年通函申請,而非假定一律不准延期或一律可等到 D/M 類日期。

2025/26 年度 N/D/M 整批延期與電子延期

稅務代表的整批延期,須有適當書面授權及符合當年通知/申請安排。單純聘請記帳員,或只聘用服務提供者提交報稅表,不一定已委任可申請整批延期的稅務代表。

以下列一般適用於有代表、符合整批延期安排的個案。自願電子提交一欄亦須符合額外延期申請要求,不能僅因打算網上交表就自動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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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6 年度 N/D/M 整批延期與電子延期
編碼2025/26 對應結帳日期一般整批安排/紙本期限自願電子提交獲批延期後
N2025-04-01 至 2025-11-30不因 N 類獲整批延長;四月常規紙本期限一般為 2026-05-04按一般一個月額外延期安排,對應個案為 2026-06-04
D2025-12-01 至 2025-12-312026-08-312026-10-02
M:一般有利潤個案2026-01-01 至 2026-03-312026-11-16一般按額外一個月為 2026-12-16,須確認適用及申請
M:當年有可容許虧損個案同上符合進一步延期申請條件可至 2027-02-01不會再因電子提交加一個月,仍為 2027-02-01

D 類日期已由 2026 年 7 月 14 日通函修訂,原先的 8 月 17 日/9 月 17 日不能繼續當作現行日期。本表是指定年度的紀錄,不是永久日曆;截至本文核對日,N 及 D 類上述日期已過,不可改套尚未到期的 M 類日期。

申請前要核對的時間與條件

  • 自願電子申報(包括適用的半電子模式)的額外一個月,須按安排申請;稅務代表通函要求申請最少在原適用交表期限前七個工作天送達。
  • M 類當年可容許虧損的進一步延期,整批名單申請須於 2026 年 11 月 2 日或之前送達;特殊的個別申請可於 2026 年 11 月 16 日或之前提出。交回的報稅表須確實顯示當年可容許虧損,不是只有承前虧損。
  • 已申請電子延期卻改交不符合條件的紙本,或以虧損理由延期卻最終申報利潤,可能使延期自始無效並引致罰則。
  • 超出通函延期日的再延期,一般只在非常特殊情況考慮,須最少提前十四天書面提出理由及證據,不能假定會批准。
  • 由 2026 年 4 月起,代表就利得稅整批延期的申請及通知,須經 TRP 網上服務提交,並留意官方過渡安排;不應沿用舊紙本操作。

自行報稅與強制電子報稅不是同一套安排

沒有稅務代表,不代表完全不能延期。稅務局現行電子報稅指南明確容許納稅人或服務提供者,就自願電子提交申請較正常期限多一個月。應及早向負責組別/官方服務提出並確認適用期限,不能把「無整批延期」寫成「沒有任何延期途徑」。

受強制電子報稅的第 4AA 部實體,2026 年通函另有額外一個月安排,以整批期限或電子稅表正常期限中較遲者起算;已在 2026 年 3 月前通知相關身分的代表個案,毋須另申請該項延長。未通知而仍收到紙本者,不會自動獲此安排,須提出要求。不能將這項安排與自願電子延期一律當作全自動或全部須重申請。

完整依據見本年度整批延期通函 ↗及D 類修訂通函 ↗。

由收信到完成提交:九步實作流程

第一步:讀清通知,建立日期與責任清單

記錄課稅年度、公司名稱、稅務檔案號碼、報稅表編號 RIN、發出日期、原期限及已適用的延期。RIN 對應特定實體及課稅年度的報稅表,不等於 BRN。確認誰整理帳目、誰審計、誰申請延期、誰最終簽署提交,並核對 BTP/TRP 權限。

第二步:集中整理原始紀錄

按會計期間收集銀行月結單、支付平台紀錄、發票、採購及銷售合約、存貨盤點、薪酬及 MPF、董事往來、借款、資產增減、關連方交易、租金、專業費和上年度稅務資料。銀行流水不是完整帳目,跨年收付款亦須按正確會計處理入帳。

業務紀錄原則上由交易日期起最少保存七年。BIR51 附註亦列法團較早解散的例外,不能把它理解成停業或申請撤銷當天就可銷毀文件;公司法及其他保存責任仍應另行核對。

第三步:完成結帳及適用審計

先處理銀行對帳、應收應付、存貨、董事貸款及關連交易,再製備完整財務報表。一般香港有限公司須履行適用的法定審計責任,由具適當資格的核數師出具報告;法定不活動等例外須實際符合條件。

無收入、虧損或暫時不用每年交稅表,不會自動免除公司法下記帳及審計責任。需要綜合帳目時,也不能僅把集團利潤填作該法團應評稅利潤;應按適用要求提供公司本身的資料。審計時間視帳目及文件完整程度而定,沒有一律一兩小時或固定三個月可完成的保證。

第四步:把會計利潤調整成稅務數字

製備利得稅計算表及附表,列明帳面稅前利潤、不可扣稅開支、會計折舊加回、適用折舊免稅額、非應課稅收入、離岸申索理由及其他調整,並分開處理承前虧損。

填表關鍵:BIR51 第 1 部所示本期應評稅利潤/經調整虧損是未扣承前虧損的數額。 承前虧損另在相應欄位及稅款計算中處理,不能先扣後再填,導致重複抵銷。所有金額按要求以港元、不包角分填報;外幣帳目應轉換並在計算表說明匯率。

海外客戶、海外收款帳戶或外幣入帳,不會自動構成免稅離岸利潤;須按來源事實及適用的外地收入豁免徵稅機制判斷,準備申索理由及證據。

第五步:逐項判斷補充表格

按業務及交易選擇適用的 S1 至 S22,不能只問「有沒有優惠要申請」。例如轉讓定價及特定國際稅務責任亦可能需要 S2。所有相關補充表格均須電子提交,詳見下節。

第六步:選定紙本、電子或半電子途徑

先核對是否屬強制電子報稅。非強制個案再按官方可用模式及年度選擇。公司可經 BTP 處理,代表/服務提供者可按權限經 TRP 處理。未有 BTP 公司帳戶亦有指定上傳及聘用服務提供者途徑,但不代表持有 RIN 就可任意網上簽署。

電子模式的佐證文件一般須製備成 iXBRL,不能把掃描 PDF 當作所有附件的通用格式。上傳後的驗證結果一般在一個工作天內提供,須預留修正時間。

第七步:填報 BIR51,逐欄對帳

將當期利潤/虧損、承前虧損、稅款、公司及代表資料、指定交易、補充表格和財務數字逐項核對。按欄位及附註處理無金額項目,一般填「0」,不任意留白;注意稅前利潤、當期應評稅利潤與稅款是不同數字。

核對最新六位數字行業編碼,多種業務填主要活動;基期內無任何業務時按指示填「000000」。核對核數師資料及執業證書編號,所有填報數字須能追溯至相關帳目與計算表。

第八步:檢查完整附件及版本

核對財務報表、已簽署的核數師報告(如適用)、稅項計算連附表,以及補充表格是否全部齊備。紙本附補充表格個案應使用最新 IR1477 核對表;電子個案應確認 iXBRL 已通過驗證、數值與輸入資料一致,核數師報告已包含在檔案中。

重新上傳補充表格時,須連同不變的適用表格整套上傳以取代原檔,並重新列印最新核對表;舊交易參考編號的核對表會失效。不要混交不同版本。

第九步:由適當人士簽署、提交並保存憑證

一般 BIR51 可由董事、公司秘書或經理簽署;開放式基金型公司的投資經理另有適用資格。獲聘服務提供者亦可按規定代簽提交,但須事前取得已簽署 IR1476。公司進入清盤並委任臨時清盤人/清盤人後,簽署權有特殊限制,不應繼續假定原董事仍可簽署。

電子報稅須完成「提交服務」,儲存載有交易編號的確認書及完整報稅副本;半電子須把最後列印、簽妥的簡化版交回,列印本身不是交表。紙本應保留完整副本及交付證明。將提交憑證、附件、延期及授權文件一起歸檔,之後亦要跟進評稅及繳款通知。

附件要求:有收入、零收入、不活動及海外公司

稅務局現行指引要求:法團及合夥業務在基期內有任何總入息,須連同報稅表交齊所有佐證文件。總入息不只是一張銷售發票,不能因營業額為零就忽略利息或其他收入,亦不能因規模小而套用過時的免附帳目做法。

法團的基本文件包包括經簽署證實的財務狀況表/資產負債表、綜合收益表/損益表、按香港或外地法律或其他原因已製備的核數師報告,以及稅項計算連附表、BIR51 附註要求的其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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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要求:有收入、零收入、不活動及海外公司
公司情況應如何理解附件要求
一般香港公司有總入息,包括虧損個案主表連完整佐證文件及適用補充表格;虧損不等於免審計或免附件
全年沒有總入息按當年表格、通知及實況確認交件要求;不自動等於法定不活動,也不自動免除法定帳目及審計
《公司條例》下法定不活動公司官方通函接受不附該通函所列佐證文件的報稅表;收到報稅要求仍須回覆,適用補充表格及個別要求仍須處理
註冊地無法例規定審計、且沒有製備核數師報告的公司可按官方例外處理經核數報表,但不是免所有財務報表、計算表及說明文件
外國公司香港分行按例外及要求提供註冊地、當地全球帳目審計規定、是否已審計及香港分行財務會計紀錄摘要等,不是單憑「分行」二字免交文件

註冊地無強制審計且未製備核數師報告的公司,通函要求財務報表附稅務代表證明,說明依會計紀錄及解釋製備、註冊地不要求審計、未有審核/核實並不發表審計意見。香港分行一般可按要求提供未經審計的分行財務報表及上述資料,評稅主任仍可能另索經審計的全球財務報表;不能說外地無審計規定便連分行帳目及計算表也不用交。

法定不活動須經正式程序,而非自行在稅表寫「零」。已有不活動公司指南可直接參照;準備撤銷的公司,另見撤銷前清稅與 IR1263 清單。

補充表格:紙本主表也要先電子上傳

S1 至 S22 是報稅表的一部分,只填適用的表格,但所有適用者均須電子提交。使用官方最新可輸入資料 PDF 填寫,匯出 XML,再經 BTP/TRP 上傳;單純把 PDF 列印寄出不符合這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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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表格:紙本主表也要先電子上傳
常見事項相關表格或範圍應特別核對
選用兩級制且有關連實體S1無關連實體或集團其中一間成員在港交所上市等情況,官方附註有毋須交 S1 的安排
轉讓定價及國際稅務責任S2海外相聯交易、預先定價、國別報告及適用最低稅事項,不只與優惠稅率有關
研發及能源效益建築物開支S3、S4對照實際申索、活動及文件要求
航運、保險、財資、飛機租賃等制度S5 至 S18 的適用表格按身分及活動判斷,不能只以「今年不申請優惠」斷定免交
指明外地收入、家族工具、股權收益及知識產權S19、S20、S21、S22按相關年度制度、資格及交易實況確認

主表及佐證文件以紙本提交時,上傳 XML 後須列印附二維碼的 IR1477,並由簽主表的同一人士簽署,連主表及附件一併交回。電子或半電子模式無須另交 IR1477 紙本,系統會連結檔案。補充表格沒有獨立的更晚提交期限。

BTP/TRP 電子報稅:格式、權限及成功提交標準

截至核對日,官方電子報稅服務支援 2022/23 至 2025/26 年度主表;其他年度應按當時可用服務及稅務局指示處理,不推定日後所有年度都已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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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P/TRP 電子報稅:格式、權限及成功提交標準
模式主表及佐證文件完成的關鍵
紙本紙本主表及佐證文件;適用補充表格為 XMLXML 上傳後簽妥最新 IR1477,連同紙本交回
全電子電子主表、一般 iXBRL 財務報表及稅項計算、XML 補充表格上傳並通過驗證,再填寫及以合資格身分簽署提交,取得確認書
半電子網上上傳 iXBRL/XML 及填寫,列印簡化主表簽署並交回最後列印版本;不適用於官方所指受涵蓋跨國企業集團實體,紙本例外須另按指示處理

iXBRL 並不是把檔案副檔名改掉

財務報表及稅項計算須按官方分類標準及標記要求製備。只有特定會計準則等例外才可用 PDF 財務報表;稅項計算仍須按要求採 iXBRL。官方有免費擬備工具,其中模板工具供符合總入息不超過 HK$5,000,000 的小型法團/業務使用,不代表這些公司免審計或免交附件。

財務報表及計算表檔案上傳後一般在一個工作天內獲驗證結果;失敗的檔案不視作已夾附。除格式外,也須核對稅前利潤、以港元計算的本期應評稅利潤/經調整虧損等標記與主表數字。詳見官方 iXBRL 指引及工具 ↗。

未完成提交的上傳檔案,會於上傳後最接近的三月中旬清除;草稿亦可能因每年四月更新樣版而不再保留。因此系統暫存不能取代本地備份,更不能證明已完成申報。

帳戶權限與 IR1476

BTP 管理員/獲指定處理利得稅的授權用戶,須同時具備適當簽署身分;一般個人簽署可使用指定個人稅務網站帳戶、認可數碼證書或具數碼簽署功能的「智方便」。不是每個能上傳的使用者都能簽表。

服務提供者經 TRP 代交前,須取得納稅人已簽署的 IR1476,確認資料正確完整。紙本模式連同 IR1476 交回;電子或半電子無須上傳 IR1476,但須保留備查。這項聘用不免除納稅人責任,亦不自動等於取得整批延期資格。

首階段強制電子報稅的適用範圍

首階段自 2025/26 課稅年度起適用於受涵蓋跨國企業集團的第 4AA 部實體,並於 2026 年 4 月起實施相關申報安排;不能說所有有海外客戶的中小企都已被強制納入。受涵蓋集團涉及前四個財政年度至少兩年綜合收入達 7.5 億歐元等法定條件,並採「一旦適用,永遠適用」運作方式。

官方列有清盤/合併、商登冊無紀錄、已通知結業、帳目期間超過十二個月、特定日期前發出的表格及原電子表無效需重交等紙本例外,須逐項確認;即使獲准紙本,適用補充表格仍須電子提交。完整條件見強制性利得稅電子報稅官方說明 ↗。

稅率、寬減與暫繳稅:交表後可能收到甚麼?

一般法團利得稅標準稅率為 16.5%。符合兩級制條件者,首 HK$2,000,000 應評稅利潤按 8.25%,超出部分按 16.5%。這是利潤而非營業額;有關連實體時,一般只可由其中一個實體選用,並須考慮其他制度限制及所需補充表格。

2025/26 年度利得稅設百分之百一次性稅款寬減,每個業務上限 HK$3,000;相關法例已於 2026 年 5 月 22 日刊憲。納稅人如常申報,由稅務局在最後評稅處理,毋須為該寬減另行申請。

該寬減不等於豁免交表,也不適用於暫繳稅。稅單可能同時包括本年度最後稅款、已付暫繳稅抵銷及下一年度暫繳稅,不能只把利潤乘稅率、減 HK$3,000 就當成整張稅單必須相同。詳見年度預算案稅務措施 ↗。

遲交、估計評稅及發現錯漏應如何處理?

無合理辯解而遲交或不正確填報,可能按《稅務條例》第 80(2) 條被檢控,罰款可達 HK$10,000,並可加徵少徵稅款三倍的罰款;第 82A 條亦容許按適用情況以補加稅代替起訴,上限為少徵稅款三倍。未按要求保存業務紀錄,最高可罰 HK$100,000。實際處理取決於事實及政策,並非遲交一天就自動定額罰三倍。

未交表時稅務局可作估計評稅。這不是一張可忽略、等補報後自然取消的稅單。不同意評稅,通常須在評稅通知書發出後一個月內使反對通知書送達稅務局;因未交表而被估計評稅的個案,反對時須一併補交妥當報稅表及適用帳目。

已交表但未評稅時,發現錯漏應書面通知評稅主任;已評稅後則須分清反對、錯漏更正及緩繳程序。不要重新寄一張紙本 BIR51 當成修訂通知,也不要因已提出反對而自行停繳。具體期限及文件見報稅更正與反對評稅指南及官方罰款政策 ↗。

提交前最後檢查與常見問題

沒有收入、虧損或申索離岸,還要交表嗎?

收到要求便須按通知處理。零收入、當年虧損、承前虧損及法定不活動各有不同含義;離岸申索亦須理由及證據。先確認狀況及附件要求,不能一概填零了事。

首份稅表可以等到成立十八個月才準備嗎?

不宜。十八個月是一般發表時點,並不是延後記帳、審計或主動通知應課稅事項的許可。應在首個會計期間結束前安排盤點、單據及核數銜接。

沒有代表就一定不能延期嗎?

不是。整批延期須符合代表安排,但自行自願電子提交亦有可申請額外一個月的途徑。是否適用、期限及申請結果必須確認,不能自行加日期。

上傳成功或拿到 TRN,就算交好了嗎?

要分清是上傳交易編號、半電子列印 TRN,還是最終提交確認書。只有走完對應模式才完成:全電子須正式簽署提交,半電子須交回最後簽妥列印本,紙本須交齊主表、附件及所需核對/授權文件。

EkaFlow可以協助哪一段?

可按實際需要諮詢帳目整理、資料清單、稅項計算及申報協調;法定審計應由具資格的核數師依法執行,不能承諾任何核數意見、離岸申索結果或延期一定獲批。您可從本站預約入口說明課稅年度、年結日、通知期限及目前帳目進度。

提交前再次核對:年度及基期正確、已適用延期有依據、當期與承前虧損分清、附件齊備、補充表格電子上傳及版本一致、簽署身分合法,並已取得最終提交憑證。公司仍須另行處理商登證維護及適用周年申報;撤銷期間的持續責任可直接參考已有合規說明。

官方依據及本站延伸閱讀

本文為一般資訊,個別稅務處理及文件要求須按法例、最新官方指引和實際通知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