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得稅報稅後發現錯漏,處理方法取決於是否已經評稅。未評稅的書面更正、評稅後反對、法定錯漏更正,以及緩繳暫繳稅,是不同程序;寄出一封查詢信或重新交一份 BIR51,不一定能保住權利或暫停繳款。
資料核對日期:2026 年 10 月 19 日。本文是利得稅報稅指南的申報後延伸篇,可供其他本站文章重用。
先看是否已收到評稅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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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況 | 應使用的程序 | 核心期限 |
|---|---|---|
| 已交表,尚未收到評稅通知,發現錯漏 | 書面通知評稅主任,交資料與證明 | 儘快處理;不要等待稅單才通知 |
| 已收到評稅通知,不同意評稅結果 | 以書面清楚提出反對理由 | 稅務局須在通知書發出日期後一個月內接獲 |
| 因已提交報稅表的錯誤/遺漏導致評稅不正確 | 符合法定條件時申請錯漏更正 | 有關課稅年度結束後六年,或評稅通知送達後六個月,以較遲者為準 |
| 要求減少當年度暫繳稅 | 按訂明理由申請緩繳暫繳稅 | 繳款期限前二十八天,或通知發出後十四天內,以較遲者為準 |
各程序的日期起點不同:「發出日期」與「送達日期」不可互換。保存通知、信封、電子訊息及提交憑證,並分別記錄申請期限與繳稅期限。
未評稅:怎樣通知稅務局更正?
向評稅主任提交書面通知,列明公司名稱、利得稅檔案號碼、課稅年度、通知人姓名及身分、原申報內容、需更正事項及原因,並附修訂計算與佐證。將原數字、修訂數字及差額逐項對照,避免只寫「帳目有錯,請更正」。
電子或半電子申報後,官方要求以經簽署書面通知補充或更正,不應使用四頁紙本利得稅報稅表當修訂通知。服務提供者發現錯漏時,應通知客戶按官方要求提交書面通知;不要直接把另一套附件上傳,當作原申報自動被取代。
已評稅:一個月反對期怎樣保留?
不同意評稅,應以書面提出具體理由,或填妥並簽署 IR831 的適用部分。反對通知須在評稅通知書發出後一個月內由稅務局接獲,不是只要最後一天投郵便必定有效。
內容應包括稅務檔案、年度及評稅參考、爭議項目、理由、建議修訂及支持資料。公司可按服務資格經 BTP 提交,獲授權代表亦可按權限經 TRP 辦理;紙本及其他電子方式則依官方指定程序。不應把公司反對一概說成使用東主個人稅務帳戶即可。
因沒有交表而收到估計評稅的個案,反對時須一併提交已填妥的報稅表及適用帳目。單寫「估計過高」或只補交報稅表,不應當作已妥善提出反對。反對信與報稅表的提交安排,按官方個案要求處理。
因不在香港、患病或其他合理原因無法準時提出者,可解釋並申請接納逾期反對,但須由稅務局考慮,不存在自動寬限。資料未齊時亦應立即處理期限問題,而非等全部準備完才聯絡。
錯漏更正不是所有爭議的六年反對期
稅務局就先前稅表錯誤或遺漏造成不正確評稅,列有課稅年度結束後六年或評稅通知送達後六個月、以較遲者為準的書面更正機制。申請須詳述錯漏及佐證,由稅務局按法定條件考慮。
這不能當成所有稅務法律爭議、改變選擇或重新安排交易的通用延期。如果正在一個月反對期內,應先評估並保留適用反對權利,而非自行假設日後一定能用錯漏更正補救。
提出反對後,可以先不繳稅嗎?
不會自動停繳。除非稅務局已命令緩繳全部或部分爭議稅款,原繳款期限仍須遵守。申請及獲准緩繳、所需條件和可能涉及的利息,均應另外確認。反對期限與繳款期限須分開追蹤。
若問題是下一年度暫繳利得稅偏高,應另看緩繳暫繳稅條件。例如應評稅利潤少於或可能少於相應比較利潤的 90%,或結轉虧損有誤、已停業及其他訂明情況;按利潤減少提出者,官方要求連同不少於八個月、經簽妥的帳目擬本等證據。
緩繳暫繳稅申請須於繳付限期前二十八天,或繳款通知發出後十四天內送交,以較遲者為準。不是「限期前十四天/通知後二十八天」,也不是只要提出反對就自動減少暫繳稅。
反對未達成協議,下一步是甚麼?
評稅主任可能要求進一步資料或提出修訂建議;未能達成協議時,可轉交稅務局局長作決定。局長可確認、減少、增加或取消評稅,並書面交代理由。
就局長書面決定向稅務上訴委員會上訴,一般須在發出決定後一個月內以書面通知委員會書記,附上決定及所需理由、事實陳述與附錄,並同時向局長送達上訴通知及理由副本。這是另一程序;補加稅評稅上訴亦有專門要求,不能只把原反對信重寄便視為完成。
涉及重大金額、海外收入或法例爭議時,宜在期限內尋求專業協助。公司如準備撤銷,未結反對或上訴也可能影響稅務清理,詳見IR1263 與撤銷前清稅。
建立一個完整的處理檔案
- 原報稅表、附件及提交確認書,或未交表與估計評稅的相關通知。
- 評稅通知、發出及送達日期、繳款日期及各階段申請期限。
- 更正/反對理由、修訂計算、支持單據及前後數字對照。
- 往來信件、授權、補件要求、遞交憑證與稅務局決定。
- 已繳款、緩繳申請及批准條件,避免把未獲批准的申請當作已停繳。
日常申報及預防數字錯誤,請返回九步報稅主指南;期間問題則見年結日與評稅基期。
官方依據
本文為一般資訊,具體可用程序、延期理由、申請結果及法律責任須按個案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