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內地公司前,最值得先確認的是「誰當股東」及「如何履行出資」。香港自然人直接持股與香港公司持股,需要的證明不同;認繳資本也不是可以不履行的展示數字。

資料核對日期:2026 年 10 月 19 日。本文針對新設一般內地有限責任公司,為內地開公司主指南的延伸。合資、受規管行業及特殊地區另按適用條件辦理。

先決定香港個人持有,還是香港公司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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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決定香港個人持有,還是香港公司持有
股東安排主要材料方向需要一併考慮
香港自然人直接投資適用身分證明、實名確認、股東簽署及出資安排股權直接屬個人,不會因日後成立香港公司便自動轉到該公司名下
香港公司投資主體資格、有效存續、內部授權、公證/轉遞及簽署人資料香港母公司持續合規、最終自然人控制鏈及兩地資金紀錄
與合作方共同投資各方資格文件、章程、持股及治理安排印章、網銀、法定代表人、重大事項表決、追加資金、退出及爭議解決

一般非限制領域沒有必須找內地代持股東的通則;也不能為規避外資准入而安排虛假的內資代持。香港公司持有可方便部分集團安排,但不自動產生優惠稅率、CEPA身分或銀行批准。

香港母公司資料應先核對,可引用查冊指南和公司號碼說明。查冊報告有助確認資料,不能自行替代內地登記機關要求的主體證明、公證或授權文件。

2026 年身分與公證規則:不要把所有人當作同一類

2026 年版經營主體登記文書及提交材料規範自 2026-05-01 起施行。本輪核對了市場監管部門的2026年實務指引,實際表格、電子化方式及所需原件應使用所在地當期版本。

香港自然人

現行指引列明,港澳自然人的身分證明可包括當地永久性居民身分證、特別行政區護照,以及適用的港澳居民居住證或來往內地通行證。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證或來往內地通行證複印件的,無需公證和轉遞。

這不是說使用任何香港證件都一律免公證,也不等於免除實名確認、簽署或真實性核驗。應先向受理機關確認打算使用的證件、姓名格式及線上核驗方式,避免使用不同證件時姓名拼寫不一致而補正。

香港公司或其他非自然人

原則上依專項規定或協議提供主體資格證明及相應公證文件,香港公證文件按要求經司法部專門機構轉遞。符合條件的簡化版公證文書及電子化流轉可按現行安排使用;免交已電子流轉的紙本,不等於毋須完成公證及核查。

以江門市市場監管局2026年指引為例,香港非自然人投資者可按格式使用簡化版公證文書,亦可提供轉遞編號、客戶編號、日期及核查密碼等供機關下載相應電子文書。此為已核對的辦理示例,其他地區的系統、具體採納方式及文件內容仍應先確認。

香港文書用於內地須區分上述專項轉遞安排,不把外國投資者的領事認證或附加證明書路徑直接套上。外文文件按當地要求附中文翻譯及相應確認,亦要預留公司授權簽署人的準備時間。

設立材料包應包含甚麼?

以下為工作清單,不取代所在地正式申請表及受理要求:

  1. 准入和經營說明。 產品、服務、交易方式、所在地、經營範圍及涉及的前置/後置許可;需前置批准者備妥批准文件。
  2. 名稱及住所。 按現行名稱申報安排準備名稱,提供合規住所及使用證明;租約、產權或園區材料按地方要求核對,不認為所有城市都接受同一種地址文件。
  3. 章程及股東資料。 股東名稱/姓名、持股、認繳金額、出資方式與具體期限;香港股東依上節準備相應證明及公證、翻譯。
  4. 治理人員及確認。 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審計委員會等適用治理安排與所需資料、簽署及實名確認。現行公司法下,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執行事務的董事或經理擔任;不能隨意找一名無相應職務者掛名。
  5. 送達、聯絡及代理。 外商投資法律文件送達授權、受送達人、登記聯絡員及委託代理安排,按2026年表格確認承諾、同意及簽署要求。
  6. 投資及控制鏈。 外商投資初始報告所需投資者、實際控制人及交易資訊;受益所有人資訊或符合條件的承諾免報資料,不能只交香港母公司名稱便停止識別。
  7. 設立後銜接。 公司章印、銀行預審、資金來源、出資付款、稅務實名及經辦人安排;未齊備項目列明負責人和完成日期。

公司法對小型或股東較少公司的治理設有適用安排,是否不設某一機構須符合條件並反映於章程;不沿用「每家公司固定要同一套董事、監事人數」的舊模板。

五年出資從哪天起算?

2023 年修訂、2024-07-01 起施行的《公司法》第47條規定,一般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按章程,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內繳足認繳出資。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決定對實繳、最低限額或期限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起點是公司成立日,不是銀行戶口開好、第一張發票或實際開始營業那一天。章程約定較早到期的,不能自行改口為一律可等足五年;有限公司增資亦有相應規則,不把新設公司的起點直接套到任何後續增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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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出資從哪天起算?
常見問題正確處理
資本越大越有面子按業務、牌照及股東支付能力決定,出資額或期限明顯異常可被要求調整
認繳就是毋須付款按章程履行實繳;有逾期及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等情形時,可能產生賠償、催繳、失權或提前出資責任
公司成立後五年都不能用資本金完成合法入帳後可依法用於公司業務,但須遵守銀行、資本項目及用途管理,不得抽逃出資
先把所有轉帳寫為資本,日後再決定先區分出資、股東借款及業務往來,保留付款主體、性質、入帳和申報證據
把現金與非貨幣財產一概處理非貨幣出資須可依法估價及轉讓,按規定評估並完成權利轉移,不以一封授權書代替出資履行

五年不等於可以脫離營運現金流。建議先列首年現金需求、之後資本到期日、收入與融資安排,再決定章程分期。資本用來支付租金和工資時,預算須分清資金來源與支出,不能把相同款項重複計算。

2024-06-30 前已成立公司另有存量過渡安排:符合規定、由2027-07-01起剩餘認繳期限超過五年的有限公司,須在2027-06-30前調整至規定範圍。2026年新公司不能借用該過渡安排,延後自己的五年起點。

成立後的出資、備案與變更,三種時鐘分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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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後的出資、備案與變更,三種時鐘分開記
事項一般時點需要保存
股東實際繳付出資按章程,並符合新設公司五年及適用特別規定匯款、銀行入帳、非貨幣權利轉移、帳務及出資證明
認繳/實繳等資訊公示相關資訊產生後20個工作日內按規定公示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記錄;不能只交年度報告代替
不涉及登記/備案的外商投資報告變更變更事項發生後20個工作日內;涉及登記/備案者隨相應手續提交變更依據、決議、報送內容及回執
受益所有人變更或不再符合免報相應情形發生後30日內最終自然人控制資料、備案及原承諾免報依據

受益所有人資訊原則上在設立登記時辦理。只有無法透過相關系統辦理設立登記而採現場方式的適用情況,才按規定在設立登記後30日內經系統備案,不能把30日當成所有新公司的統一延後窗口。

註冊資本不超過1,000萬元且股東全部為自然人,並不存在規定的股東以外控制/收益或其他方式控制/收益情況者,可按規定承諾後免報。香港公司作股東的子公司,不符合「股東全部為自然人」這一條,不能只因小型或資本低便免報;銀行的盡職審查亦是另一項責任。

提交前最後核對

  • 所有股東、董事、簽署人及銀行資料的姓名、證件、公司號碼和授權是否對得上。
  • 已辨識前置許可、後置許可及場所要求,不把名稱或執照視為所有業務都可做。
  • 章程出資金額與到期日有資金支持,合資時亦約定未如期出資的處理。
  • 股東、公證、代理及聯絡資料是真實安排,公章與網銀保管權限已分開記錄。
  • 開戶、稅務、發票、年報與用工資料已移交,參考稅務及年度合規指南。

官方依據

本文由 EkaFlow 整理,供資料及出資規劃使用;具體文件接受方式以所在地當期指南及個案確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