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辦事處是公司接收法定通知的地址。選擇服務前,除了比較年費,也要確認文件是否能及時送達及妥善保存。
地址的基本要求
香港公司須在香港設有實際註冊辦事處地址,不能以郵政信箱代替。註冊地址會出現在公司記錄中,因此亦應考慮私隱、物業使用限制及郵件接收安排。
租用前核對的服務範圍
- 服務是否接受政府、銀行及掛號郵件。
- 收件通知的方式與時效,有沒有掃描或轉寄服務。
- 掃描、儲存、轉寄及逾期領件的收費。
- 可否存放所需公司記錄,以及查閱記錄的安排。
- 合約到期、續期或終止後,未領郵件如何處理。
地址變更時應處理的事項
按規定向公司註冊處申報變更,並核對商業登記資料是否需要更新。另應通知銀行、稅務顧問、重要客戶及供應商,同時檢查網站、發票和合約上的地址。
註冊地址不等於實際營業證明
租用註冊地址不代表獲准在該處經營所有業務,也不保證符合銀行對營運場所的要求。涉及牌照、租約限制或銀行審查時,請另外確認。
如何開始
先整理公司目前地址、需轉寄的地區和大致收件量,再確認服務範圍及完整報價。切換地址前,建議預留郵件交接時間,避免遺漏通知。
